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79年1月1日,首任检察长姚守诚,现任检察长杨熙琳,副检察长曾德培、刘邑,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罗成斌,纪检组长邹才木,政治处主任刘守谦。办公大楼位于自贡市汇东路西段(一对山农贸市场右侧),邮政编码643000。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加大抗诉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 2010-03-01 10:07:43 浏览次数: 290 次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加大抗诉工作力度
—自流井区院抗诉工作取得新进展
 
自流井区检察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刑事审判监督专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市院制定的《自贡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循“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诉讼监督原则,进一步加大抗诉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抗诉工作水平,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该院目前已向中院提起抗诉3件5人。其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检察机关特别是公诉部门的审判监督意识,以及对刑事抗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要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抗诉工作的指导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对抗诉工作坚持集体讨论和汇报制度,对法院判决坚持承办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原则,对法院量刑存在偏轻偏重、畸轻畸重案件以及重点案件坚持集体讨论,重大分歧及有影响力的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同时坚持向市院业务部门汇报,强化上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对我院抗诉工作的指导,确保了抗诉工作质量。
二、正确处理抗诉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我院在工作围绕目标考核任务,一方面,要求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凡是认为或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都要依法提出抗诉,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其他不正确执法思想的影响以及外界因素的干扰,对应当抗诉的坚决提出抗诉。另一方面,对提出抗诉的案件要讲求质量和效果,力求抗准,不能不顾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性文件规定的抗诉条件和标准,而一味追求抗诉数量。
三、加大对职务犯罪抗诉力度,严把职务犯罪案件抗诉质量关。在工作中,我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无论是侦查、起诉和判决监督都高度重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坚持集体讨论以及和侦查部门联席讨论原则,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例如荣县房管局原局长朱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一案、杨某某受贿、行贿一案,法院判决后,我院及时组织进行了研究,并向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汇报,最后向中院提起抗诉。
四、正确处理和法院监督和协调的关系。我院在抗诉工作坚持和法院加大沟通协调,并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联席制度。
截至今年2月份,我院已对朱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杨某某受贿行贿、胡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等三件案件提起了抗诉,其中朱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经抗诉开庭后已由中级人民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其他两件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