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79年1月1日,首任检察长姚守诚,现任检察长杨熙琳,副检察长曾德培、刘邑,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罗成斌,纪检组长邹才木,政治处主任刘守谦。办公大楼位于自贡市汇东路西段(一对山农贸市场右侧),邮政编码643000。
 
 


让在押人员“病有所医”
发布时间: 2010-05-25 14:41:06 浏览次数: 122 次
让在押人员“病有所医”
——自井院配合市驻所检察室搞好在押人员体检工作
  
近日,自流井区检察院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消除监管安全隐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积极配合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与市看守所联合对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了体检。
此次公、检两家联合对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察,是为了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体现人文关怀,防止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事件的发生,强化监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而进行的。检查采用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原则,由市检察院的法医和市看守所的狱医联合进行。目前,市看守所已对445名在押人员进行了身体检查,发现一般生病44人,其中重点病历12人,因病情严重需要变更强制措施2人,已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公函2份。
今年以来,自流井区检察院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配合市检院驻检室对发现患病的被监管人,督促看守所及时予以治疗;对病情严重的被监管人,督促配合看守所送医院治疗,积极抢救,避免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死亡,截止目前,已累计送医院救治20余人次;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公检两家联合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同时,驻所检察室还根据检查情况向看守所发出了检察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看守所收押人犯条件,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收押情形的人犯,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二是严格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确保在押人员吃饱、吃熟、吃卫生。三是保障在押人员的卫生条件,定期理发、洗澡和检查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