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79年1月1日,首任检察长姚守诚,现任检察长杨熙琳,副检察长曾德培、刘邑,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罗成斌,纪检组长邹才木,政治处主任刘守谦。办公大楼位于自贡市汇东路西段(一对山农贸市场右侧),邮政编码643000。
 
 


自井区院“四强化”落实“禁酒令”
发布时间: 2009-04-19 13:39:07 浏览次数: 790 次

自井区院“四强化”落实“禁酒令”

 

 

高检院“禁酒令”和省院、市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禁酒令”的通知下发后,自井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四强化”贯彻落实“禁酒令”,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营造实施禁酒令的良好氛围。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认真落实“禁酒令”的精神;在院宣传栏显著位置张贴 “禁酒令”全文,公布了执行“禁酒令”的通知;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发给每位干警,做到禁令处处可见,人人熟记在心,时时遵照执行。

 

二是强化令行禁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签订《“禁酒令”承诺书》,作出遵守规定和违令处罚的承诺,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落实“禁酒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禁酒令”的各项规定,彻底杜绝嘴上腐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的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对执行禁酒令规定情况进

 


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行为实施严格追究,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确保“禁酒令”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制度,实行了对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并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禁酒措施取得实效。

 

目前,我院干警认真执行“禁酒令”,没有发现违规情况,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