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79年1月1日,首任检察长姚守诚,现任检察长杨熙琳,副检察长曾德培、刘邑,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罗成斌,纪检组长邹才木,政治处主任刘守谦。办公大楼位于自贡市汇东路西段(一对山农贸市场右侧),邮政编码643000。
 
 


提前介入 快速首捕三名索要“5.12”赈灾款村官
发布时间: 2009-04-19 13:45:48 浏览次数: 767 次

自井院:提前介入 快速首捕三名
索要“5.12”赈灾款村官 

    近日,我院收到群众举报,称自流井区仲权镇建设村3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害“5.12”灾后农房重建群众利益。接到举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工作协作机制,分管检察长立即要求侦监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协助反贪干警一举侦破了这起村干部危害灾后农民民生利益的索贿案件。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2月26日,我院迅速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彭某某、杨某某系自流井区仲权镇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委会秘书。2008年“5.12”地震后,自流井区仲权镇部分村民的房屋遭受严重毁损,国家对此下拨了救灾专款,对灾后农房重建进行补助。该区仲权镇建设村确定了20户村民为灾后重建户,并由陈某某、彭某某、杨某某负责申请办理救灾专款工作。在帮助村民办理申领救灾补助款过程中,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谋向受灾重建户收取辛苦费。在领取救灾补助款前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不顾重建户家庭的实际生产生活困难,分别向其中10余户灾民,索取4%至40%不等的好处费共计5万余元,且予以私分,在当地影响极坏。更为恶劣的是,在给一残疾村民办理震后残疾人扶助金时,他们甚至索取了扶助金的70%。另外,陈某某等三人还涉嫌挪用社会扶养费和侵吞火化保证金等经济问题。侦监科重点在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的认定材料,犯罪嫌疑人共谋索贿的时间、地点、具体过程,分赃的时间、地点及每笔受贿款的最终去向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告破和顺利批捕奠定了良好基础。案件提请批捕后,承办人连夜加班加点审查案卷,询问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固定证据,经过全科同志深入研究并向检察长汇报后,2天内就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为有效地指控犯罪,侦监科又向侦查部门发出了“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