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搭建工棚致四人死亡 三人受伤 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刑
近日,经自井区院提起公诉,倍受市民关注的汇东新区板仓工业园区“1•2” 工棚旁墙体倒塌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3余万元一案,由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后做出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 案情简介:2007年7月6日,被告人张某某与自贡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园区开发建设部签订《动迁房拆除协议》。协议约定,该建设部将需动迁的房屋交张某某拆除。合同签订后,被告人张某某委托陈某某临时组织了11人的拆迁队进入汇东板仓工业园区拆迁现场开始拆迁。同年12月31日,因拆迁队工人无处居住,张某某与陈某某商量后,以被拆除的刘某某家的挡墙为基搭建工棚供工人住宿。2008年1月2日凌晨6时许,该工棚墙体受近邻的页岩土层风化挤压倒塌,致使正在工棚内吃早餐的熊某某等4名工人死亡,陈某某等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告人张某某不具备拆迁资质承包拆迁工程后,未按规定将生活区与工作区分开,在拆迁现场以被拆残墙为基础搭建工人住宿工棚,以致发生死亡4人,受伤3人的责任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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